《碳求中和》救地球
低碳經濟發展-低碳能源篇
台灣發電能源結構應朝向多元化
「創造優質人生」
-低碳經濟發展基金會為您解說-
台灣的發電能源結構,正面臨進退失據的關鍵時刻。一方面,核能逐步退出,但其作為穩定、低碳基載電力的角色尚未被完全取代;另一方面,再生能源雖被寄予厚望,實際占比成長卻不如預期,導致電力結構在轉型過程中出現失衡風險。這樣的結構性矛盾,使台灣能源政策承受愈來愈大的現實壓力。
二○二二年,政府在「非核供電」前提下,規畫今年底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二成,並以燃氣逐步取代燃煤發電。然而,國際天然氣價格隨即大幅上揚,使台電承受鉅額成本壓力,不僅需要政府多次增資,最終仍須透過調漲電價來彌補虧損。同時,該能源規畫並未充分納入經濟成長與人工智慧、半導體等高耗能產業的用電需求,導致原訂目標很快延後至二○二六年十月。這樣「先設定目標、再因現實修正」的直線式規畫,使能源政策缺乏彈性,一旦遭遇不利因素,便難以調整。此外,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衍生的治理與廉政爭議,也進一步削弱社會信任。
若以近三年發電結構觀察,今年十月火力發電(燃氣、燃煤與石油)占比約八成七二,再生能源約一成一七,核能為零;相較之下,二○二二年十月火力發電占八成,再生能源約百分之九點八,核能仍占百分之九。換言之,核能退出後,再生能源僅小幅增加,實際填補缺口的仍是火力發電。即便政府已延後再生能源占比二成的時程,從目前結構來看,達標仍面臨相當挑戰。
因此,當前最重要的政策任務,是重建一套兼顧供電穩定、安全、成本與減碳目標的能源組合,而「能源結構多元化」應成為核心指導原則。發展再生能源固然是長期方向,但避免過度依賴單一能源來源,更是確保系統韌性的關鍵。以日本為例,即使經歷福島核災,面對人工智慧與半導體產業帶動的用電需求成長,仍於去年修訂二○四○年能源目標,設定再生能源占比四至五成、核能二成、火力發電三至四成,強調多元並進的能源結構。
回到台灣,經濟部近期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指出核二、核三廠具備再運轉的可行性,台電將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並預計於明年三月向核安會提出再運轉計畫。核能是否續用,仍需在安全性、社會共識與政策方向下審慎評估,但其作為低碳、高容量因子的基載電力選項,確實值得納入整體能源規畫中理性討論。
在多元能源結構中,各類能源應各司其職。核能具備穩定供電與低碳排特性,可支撐基載需求;太陽能建置快速、具分散式優勢,但受日照影響,需搭配電網強化與儲能系統;風力發電,尤其是離岸風電,能提供較大規模的再生能源,但其發展高度仰賴長期穩定的政策與投資環境;儲能系統則是調節再生能源波動、提升整體電力系統彈性的關鍵基礎設施,未來更需透過市場化機制,建立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整體而言,能源結構多元化並非預先選邊站,而是建立一套具韌性的系統性規畫與穩定制度,讓不同能源在合適的位置發揮功能。唯有在明確政策方向、健全治理能力與完善市場機制的基礎上,台灣的能源轉型,才能在供電穩定、成本控管與減碳目標之間,取得長期且可持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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