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求中和 救地球》專題
國家減碳新目標
2032年減量32%±2%、2035年減量38%±2%
—— 低碳經濟發展基金會 ——
總統賴清德於2025年1月23日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三次委員會議」,公布台灣「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NDC)3.0 Beta版減碳目標:以2005年為基準年,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8%±2%、2032年減少32%±2%,2035年則減少38%±2%。
政府期望以2032年目標推動國內更積極的減碳行動,並以2035年目標接軌國際減碳進程,逐步落實2050淨零排放願景,同時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心力。
賴清德在會中指出,2025年初,美國加州洛杉磯遭逢嚴重野火;世界氣象組織也確認,2024年是有觀測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全球年平均氣溫首次較工業化前水準高出攝氏1.5度以上。雖然單一年份超過1.5度,並不等同《巴黎協定》所指的長期升溫門檻已正式突破,但仍凸顯全球暖化加劇,以及氣候調適與減碳行動的迫切性。
依據《巴黎協定》的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各國須定期更新國家自定貢獻。第三輪NDC以2035年為主要目標年度,通常稱為「NDC 3.0」,目的在於促使各國依據全球盤點結果,提出更具企圖心的減碳承諾與具體行動方案。
台灣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仍持續依循國際規範,自主提出減碳目標。政府原訂2030年較2005年減量24%±1%,其後將目標提高至28%±2%;2025年5月,行政院進一步核定「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正式將2030年減量28%±2%納入國家管制目標。
至於2032年減量32%±2%、2035年減量38%±2%的目標,則是政府在盤點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的減碳潛力後所提出,藉此建立從2030年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的中長期路徑。
賴清德表示,這些目標並非僅以政治宣示方式決定,而是透過各部會「由下而上」提出六大部門自主減碳計畫,再由行政院以「由上而下」的整體政策角度,規劃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整合各項可行的減碳措施與預估減量成果。
政府將以科技創新、金融支持、排碳有價、法規調適、綠領人才及社區驅動等六大創新支柱,作為推動淨零轉型的加速器,帶動能源、產業及民眾食、衣、住、行等層面的低碳轉型。
其中,「排碳有價」將促使企業把碳排放成本納入營運與投資決策;科技與金融支持則有助於推動再生能源、節能設備、低碳製程及淨零技術。法規調適及綠領人才培育,可為產業轉型建立制度與人力基礎;社區驅動則有助於讓減碳行動進入地方及日常生活。
賴清德也坦言,NDC
3.0 Beta版公布後,社會各界對目標高低可能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減碳幅度仍不夠積極,也有人擔憂能源供應、產業成本及轉型速度帶來的衝擊。因此,政府仍須持續與企業、學界、環保團體、勞工及民間社會對話,檢視政策工具與執行進度,使減碳計畫更加完整且具可行性。
要達成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不能只仰賴中央政府,也需要地方政府、企業、各級學校、社區及民眾共同參與。政府除應列管各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也須定期公布執行進度、實際減碳成果及各部門落差,讓社會能夠檢視目標是否如期落實。
氣候變遷教育同樣是淨零轉型不可缺少的一環。各級政府應與學校、社區、企業、民間團體及傳播媒體建立合作關係,透過不同管道推動分眾化的氣候科普與低碳生活教育,提升全民對氣候風險、能源轉型及淨零政策的認識,進而促成實際的行為改變。
唯有政府、企業及全民共同行動,兼顧環境永續、能源安全、產業競爭力及社會公平,台灣才能穩健而務實地朝向2050淨零排放願景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