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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290家排碳大戶小心!國內首份碳定價報告出爐,課徵碳費這樣訂才有效

*為降低碳排放,五年沒修法的溫管法將提出課徵碳費的作法,更攜手研究機構端出國內首份碳定價報告,認為台灣應從低門檻的碳費做起,建議每噸碳課徵300元。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自2015年實施以來未曾修改,趁著2020年第一階段減量目標將到期,環保署計畫在年底前端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案,其中徵收碳費引發產業界專注,石化、鋼鐵、半導體等製造部門首當其衝,包括台電、中油也可能列入收費範圍讓台灣碳定價政策接軌國際,環保署找上國際知名氣候政策研究智庫倫敦政經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遷與環境研究所推出「國內首份碳定價報告」,內容建議台灣初期可設定較低門檻的碳費做起,並隨著情況改變,保留碳定價的彈性設計,其次納入電力部門等大型排放源的管制。

*溫管法將徵碳費,石化、鋼鐵、半導體三大產業首當其衝。

      圖片來源:攝影師:Pok Rie,連結:Pexels


儘管環保署表示,自2017年以來,台灣溫室氣體年排放量持續下降,但仍需採取新政策規範排碳大戶,以實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2050年較2005年減少50%的目標。在2015年制定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要求政府實施「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但環保署打算提出修法,以「碳費」補充排放交易機制。

碳交易工具:碳費、碳排放交易機制差在哪?

碳費、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兩者差在哪呢?碳費是指每噸碳課徵固定費用,而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為設定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限制,透過減量抵換與交易方式達成減量目標。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台灣排碳大戶主要集中在30家,占全國總排放量的4成,若實施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容易變成30家相互賣來賣出,對減碳影響有限。」

*國內首份碳定價報告指出,若要達成減碳效益,每噸碳應收10元美金,相當新台幣300元。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報告也提到,若台灣實施排放交易機制,需發展次級市場的功能,但台灣受限市場規模小,加上排放集中少數參與者,可能導致次級市場在市場集中度、市場流動性方面遇到挑戰。反觀碳費的制定相對容易,可透過現有能源及環境費徵收經驗上來實施。


建議:每噸徵300元碳費,才達到減碳效果

目前環保署計畫採取收取碳費的方式,初步鎖定製造業排碳大戶來徵收碳費,石化、鋼鐵、半導體等製造部門首當其衝年產2.5萬噸以上製造業排碳大戶將列為收費對象,全國約290家。

雖然詳細費率尚未出爐,但環保署曾說,不會仿效歐美國家的高定價,台灣最有可能參考新加坡作法,每噸碳約課徵100元。

不過該報告指出,若要達成減碳效益,每噸碳應收10元美元,拉高到新台幣300元,且制定未來10年的漲幅,2030年增加到98美金,相當新台幣3,000元,透過清晰的遞增路徑,讓業者可以做長期規劃,像是投資環保設備、低碳製程。

由於課徵碳費可能影響油價、電價,是否會引發民眾反彈?在一份台大風險中心2020年能源轉型民調指出,有高達56.7%的受訪者可接受因徵收碳費調整油價,接受漲幅超過3元占34.3%為史上最多,顯示民眾的減碳意識高。

不過相關碳費細節規定,仍待環保署年底推出溫管法修法草案,屆時相關規定將更明朗,對排碳大戶的企業而言,勢必得繃緊神經應對。


碳定價

Carbon Pricing

碳定價政策被認為是基於成本有效性達成「巴黎協定」目標的重要工具之一,藉由將排放溫室氣體的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促使排放源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國際間常見的碳定價工具主要有「碳稅(費)」(Carbon Tax)和「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

 

 

 

文章出處: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0660/epa-carbon-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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