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求中和》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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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8抗新國病 我還落後
務實面對空氣汙染,可先將問題粗分兩方面,一為局部道路上的,另一為區域性霧霾問題。道路上的車輛,尤其是柴油車為最主要汙染源;區域性霧霾汙染源,則包括汽機車、非路上柴油引擎、工廠及火力發電廠。
照說,盡可能減少和停止各來源大氣排放,本應列為施政當務之急,實際情形卻非如此。以防制汽車的汙染源為例,「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於一○八年元月通過迄今,卻完全未見政府積極落實。故意忽視這些事實,不僅形同對國人持續吸入致癌空氣及汙染物,和每年近萬人罹患肺癌的漠視,更證明今天在台灣,被政府高層喊得震天價響的「追求淨零」八股,不外美麗謊言。
根據倫敦Francis Crick學院團隊的最近研究,空氣汙染並不在於造成身體損傷,而是喚醒了受損的細胞。我們細胞的DNA原本就已經受損,隨著成長與老化,直到被空汙觸發,才變成了癌。
挖土機、堆高機、發電機、吊車、鐵路機車、船舶等非路上柴油引擎的排放,包括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系列苯、丁二烯等空氣毒物。WHO的國際癌症研究署早已依據充足證據,將柴油引擎排氣歸為人體致癌物,然而迄今台灣對非路上柴油引擎的法規,卻仍付諸闕如。
歐美自一九九○年代以來,便已開始落實非路上柴油設備相關法規,先是針對農用和營建設備,接著逐步擴大適用範圍。美國二○○四年的第四期排放標準,即已接近路上大型車用引擎的標準,要求氮氧化物和PM減排近九成。目前美國即將落實更嚴苛的第五期排放標準,要進一步降低五至九成氮氧化物與PM排放。而加拿大、日本、中國、巴西、俄羅斯等國,也早已陸續通過相關法規。藉由既有的觸媒轉化與柴油微粒濾清技術,即可達標。
值得提醒的是,儘管非路上柴油機所消耗的柴油量僅占整體耗量的少部分,其產生的PM2.5卻很可能遠高於路上柴油車,因此中國大陸在二○一五年便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渤海灣三個區域,劃為和國際海事組織規範相同等級的排放管制區,對船舶與港口排放進行嚴格管制。隨著分階段落實,可降低源自船舶的PM2.5與硫氧化物排放,分別達六十五%與卅%。
台灣過去政策長期落後,期待接下來急起直追。除了積極修訂與落實法規,已有的停車怠速規定可立即落實。例如,不妨先宣導怠速運轉實為油耗效率最差,對引擎傷害最大的運轉,停車卻一直不熄火,等於虐待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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