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求中和》救地球
低碳經濟發展-低碳能源篇
減碳目標上修
環團批缺乏具體執行方案
「創造優質人生,邁向永續未來」
-低碳經濟發展基金會為您解說-
環境部於去年底公布《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2030年減碳目標自「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4±1%」上調至「28±2%」。為廣納社會意見,環境部於昨日舉行公開說明會。然而,多個環保團體在會前召開記者會,批評草案雖有目標數字,卻缺乏明確可行的執行路徑與配套政策。
環團質疑:「只有數字,沒有路徑」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以協和電廠改建案為例,新建260萬瓩的大型燃氣機組,每年碳排放量將達623萬噸,幾近現況的三倍,與政府減碳目標背道而馳。她認為,若政府真有減碳決心,應優先投入深度節能、能源效率提升及再生能源等更永續的替代方案。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則指出,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階段管制目標應以「五年為一期」進行規劃,而本次草案僅揭示單一年度(2030年)目標,顯然不符法規精神。她進一步指出,若以線性減量方式推算,2020年應減2%、2025年減10%,每年應減1.6%;然而2021與2022年實際減量進度明顯落後,環境部應說明第二期未達標的改善措施與加速方案。
減碳分配不均?農業與環境部門壓力大
蠻野心足協會專員洪碩辰則質疑減碳責任分配不均。他指出,製造業為碳排放最高部門,卻僅被要求減少18%;能源部門減幅為23.1%。反觀農業與環境部門則分別需減少35%與高達71%。洪碩辰批評,環境部門是否太過「卑微」,竟承擔如此沉重的減碳壓力。
綠色和平:應強化企業自主減碳機制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建建議,政府應積極鼓勵企業採用「再生能源自發自用」模式。可參考美國、澳洲、日本等國經驗,提供租稅優惠、擴大補助與簡化行政程序,進而納入製造業自主減量計畫,並提出誘因措施。此舉將有助企業回應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也有助台灣整體達成減碳目標。
環境部回應:將持續社會溝通,回報行政院
對於外界質疑,環境部強調會將各界意見彙整後報請行政院審議,並將持續推動社會溝通與對話,完善未來階段管制機制,確保政策方向與執行策略具體落實。
結語:目標之外,更需行動
從此次草案公告引發的討論可見,減碳不僅是設定數字,更關乎轉型策略與部門協調。唯有明確的配套方案、公開透明的進度管理,以及公平合理的責任分配,方能讓2030年減碳目標真正落實,推動台灣邁向淨零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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