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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碳費分配給地方

 

《碳求中和》救地球

碳費分配給地方

「創造優質人生」

-低碳經濟發展基金會為您解說-

2026年起,排碳大戶將開始繳納碳費,環境部預估首年可收取60億元。對於這筆資金如何使用,台中市長盧秀燕呼籲中央合理分配碳費給地方政府,支持環保建設和污染改善。環境部長彭啟明20日回應,根據《財政紀律法》,環境部無法明定碳費分配比例。他強調,若按照排碳量分配,像台北市、基隆市等地將無法分得任何碳費,希望各界不要因此削弱減碳的決心。學者則建議,為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淨零排放,應設立固定比例的碳費補助地方。

盧秀燕日前表示,排碳大戶繳納的碳費歸中央,但地方卻需承擔污染後果,這樣的安排極不公平。她呼籲中央將碳費合理分配給地方政府,用於推動環保建設和改善污染問題。

彭啟明在20日進一步解釋,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的一部分已法定作為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之用。雖然《氣候法》前身《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曾規定30%的碳費應撥給地方政府,但《財政紀律法》後來通過,明確禁止列明經費分配比例,因此環境部無法明確訂出碳費的分配比例。

彭啟明強調,過去20年中,空污費有超過六成用於地方政府改善空氣品質,但溫室氣體排放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若依排碳量分配碳費,500家排碳大戶中,高雄占26%,雲林占24%,台中占13%,而新北市、南投縣不到1%,基隆市、台北市、嘉義市、金門縣、澎湖縣等地甚至無排碳大戶,因此可能無法分配到碳費。

他還舉例說,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討論1000億美元氣候基金時,許多國家都希望按比例分配,但最終仍是根據實際減碳或調適計畫來撥款,而非平均分配。他呼籲台灣不要讓這類分配爭議削弱減碳的決心,更不應將碳費當作利益分配或財政工具。

對此,台北市環保局前局長、台大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則表示,環境部過去依《空氣汙染防制法》固定分配空污費給地方政府,但現在卻以《財政紀律法》為由,拒絕同樣對待碳費,這容易讓外界質疑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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